预告抵押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

预告抵押登记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抵押权通常自办理登记后生效。如果当事人仅申请了预抵押登记而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,那么抵押权没有成立,因此也就没有优先受偿权。
不过,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,例如当建筑物已经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,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时,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可以主张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,即使没有再诉请抵押人协助办理正式抵押登记。
需要注意的是,法律的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,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,建议联系专业律师获取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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